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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 2023 年陕西省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8-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协等《关于举办2023年陕西省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陕科协发〔2023〕事企字 11 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23年陕西省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

二、参赛条件

(一)参赛对象

我校教师和在读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赛,鼓励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及院士专家工作站组队参加。

(二)参赛资格

1.参赛项目须是高质量、具有高成长潜力的新技术、新成果,有核心技术,拥有样品、样机或产品。

2.参赛项目有孵化、转化、产业化及融资需求。鼓励有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其它各类机构投资,或有投资意向的科技成果参赛。

3.参赛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须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涉及职务发明的需要取得本单位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授权,且 不存在泄漏国家秘密的情形。非职务发明参赛项目的创意、技术、产品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法人或自然人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需确保材料真实,如申报材料、比赛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4.往届获奖项目原则上不参加比赛,但再次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或应用前景更加成熟的往届陕西省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可继续参赛。

(三)大赛领域

大赛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材料与工 程、新能源化工及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 6 个领域: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

2.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3D 打印、航空航天航海等领域军民融合技术及产品、无人机、装备制造等;

3.生物医药:包括智能医疗、健康诊疗、中医药及医疗器械、 医药大健康、检验检测试剂、防疫防护等;

4.材料与工程:包括新材料、机械、建筑、工程、检验检测设备等;

5.新能源化工及节能环保:包括能源、新能源、石油、化学、 化工、生态、环保等;

6.现代农业:包括食品及添加剂,农业新品种、新加工工艺, 种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农业机械等。

三、激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

(二)政策支持

1.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为大赛提供优惠扶持政策(详见附件1)。

2.陕西省省属企业创新投资基金择优对获奖项目予以支持,获奖项目可优先进入省属企业孵化基地。

四、配套服务

(一)创赛训练营

邀请省内知名企业家和投资专家担纲创业导师,组织赛前、赛中、赛后线上线下专场培训会,开展走进孵化机构、创业导师分享会、行业沙龙等活动,指导参赛选手成长提高和项目转化落地。

(二)赛后常态化路演

由孵化机构、投融资机构为项目提供专场落地、融资路演,对项目进行深耕挖掘,做好项目的落地、融资及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服务。

(三)对接活动

对于初期项目将优先对接秦创原立体联动孵化器总基地等专业孵化机构,提供包括创业指导、办公空间、市场拓展、知识产权咨询、工商税法等孵化服务支持。

路演过程中将邀请各领域知名院士专家、企业家、行业战略投资者等,对接组合参赛者的科技资源、企业家的产业资源与投资团队金融资源,为项目链接各地政府及行业内龙头企业,搭建行业上下游交流平台,在渠道拓展、市场协助、订单管理、商务支持等方面提供助力。

(四)宣传推广

邀请众多国家级媒体、省内外知名媒体对大赛进行全程报道,深入宣传“双创”先进个人及团队,有效提升产品、技术的曝光度。

五、其他事项

(一)大赛工作微信群:2023年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

请各参赛项目团队及时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二)请各参赛团队于9月10日前在省科协网站(http://www.snast.org.cn) “陕西省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将通过系统导出的申报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于9月12日前报送至科技处(长安校区7号楼74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xie@nwu.edu.cn。

(三)不尽事宜详见关于举办 2023 年陕西省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陕科协发〔2023〕事企字 11 号)。

学校联系电话:88308971、18091190921

陕西省科协联系电话:63917191、63917193

技术支持:孙静、黄俊  联系电话:13771570816、13814271166


科技处 校科协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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