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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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1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正风肃纪,树立文明新风,大力推进清廉校园建设,确保节日期间校园风清气正,现将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推动全党以优良作风、严明纪律奋进新征程至关重要。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以“节点”为“考点”,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聚焦“关键少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要求,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力戒奢侈浪费,防止“节日腐败”。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校师生员工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假日期间,要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3.严禁借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购买赠送礼品;

4.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或者借机敛财;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

6.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使用公车;

8.严禁向管理服务对象私借使用车辆、转嫁相关费用;

9.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10.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紧盯假日期间各类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警示制止。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能监督,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协同,发挥监督合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惩处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对违纪违规问题“一案双查”,以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正风肃纪,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举报电话:029-88308773

举报邮箱:12388@nwu.edu.cn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纪检监察综合室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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